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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沈药在京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8年沈阳药科大学北京地区在职研究生进修班招生简章

为满足北京地区药学工作者提高药学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沈阳药科大学与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联合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
2、具有学士学位,并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专业
药学(含药事管理

三、报名、录取、报到
1、 报名: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报名
报名地点: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北京医药集团教育培训中心)
需交材料:
(1) 所在单位介绍信(包括对申请人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介绍);
(2)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 录取:材料审核合格,确定录取名单,并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寄给报名者本人;
3、 报到:进修班学员,要在2008年11月25日,持本人有效证件和交费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并领取以下材料:(开班后领取)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二份;
(2)《进修证》;
(3)课程进修的课程清单、课程表;
(4)《关于具有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几个问题》;
(5)《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

四、上课地点: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北京医药集团教育培训中心)

五、培养进修学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学位课程考试:
(1) 进修班学员的课程考试科目、内容及评分标准均以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为准,并应在二年内通过全部课程,取得学分。
(2) 进修班结业后,发给辽宁省学位办颁发的结业证书。符合规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学员可继续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遵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执行。
有不尽事宜,请到沈阳药科大学学位办公室咨询

六、学费:学费共计2.0万元,结业学员继续申请学位需再交甲方答辩费用0.5万元.

七、学制:课程班学制一年半.

八、学习方式:周末集中面授.

有不尽事宜,请咨询沈阳药科大学学位办公室
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培训一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苇子坑148号    邮编:100079  网站:www.bjyyjy.org.cn
联系人:李云巍  梁建平
电话: 87613211-2803、87610825  手机: 13436856289
传真: 87613211-2801
九、沈阳药科大学学位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 110015   网站: http://www.grs-syphu.com
联系人:刘丽华 电话:(024)23903547,23986093
欢迎各位在职人员报名!


北京医药集团教育培训中心沈阳药科大学北京地区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的有关问题说明

1、报考专业有何限制?
      报名专业是大药学专业(包括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药理学、微生物、生物技术等)以及药事管理专业,取得的学位根据所报专业分科。
2、报名是否具有工作年限限制?
      没有。只要具有学士学位的都可以报名,先进行课程班的学习(时间一年半),再进行论文写作和答辩,但是学位英语考试需拿到学士学位起工作三年后方可申请报考,答辩必须在五年内完成。
3、是否需要到沈阳进行实验?如何完成论文?
      如有条件,可以在本地进行科研和论文的撰写;也可在沈阳药科大学找导师,赴沈阳实验并完成论文。
4、如何取得硕士学位?
首先,在课程班进行一年半的理论课的学习,过程中修满学分,发结业证书;其次,进行论文的撰写并完成答辩;再次,在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合格后,用学士学位来申请硕士学位;最后,审核通过后方可拿到硕士学位。
5、课程班老师的选择?
本课程班都是请沈阳药科大学的专职讲师到校集中授课。
6、何时开班?
      自即日起开始报名,人满开班(30人),材料审核合格,确定录取名单,并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寄给报名者本人。
7、如果缺课怎么办?
      我们学校不仅有面授的课程,而且对于缺课的学员我们提供网络教学VOD学习。


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具有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问题说明

1、什么是申请硕士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申请硕士学位是一种非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他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因此,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要求及考试方式是什么?
      申请硕士学位时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包括必修课、选修课。
    除了上述学校组织的学位课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两个水平考试,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按国家规定,在试点期间,申请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及工商管理等二十七个一级学科各专业的人员均须通过学科综合考试)。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习途径是什么?
      申请人在确定申请资格后,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形式。但必须参加本专业研究生的学位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
4、申请硕士学位时,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是如何要求与安排的?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专业的申请人,在确定申请资格后的四年内,都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六月份举行。
    申请人还要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先在部分学科专业试点进行,以后全面铺开。该考试国家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六月份举行。
*[按国家规定药学学科目前可不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何时参加学科综合考试,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由省学位办组织安排考试。未经允许,在外校报名参加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5、申请硕士学位,最后颁发何种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被授予硕士学位后,经过三个月争议期无异议者,由沈阳药科大学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它和国家正式统考入学的学位硕士研究生所获得的学位证书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