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大学专科、本科)简介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培训中心,根据河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厅联发的冀考委自{2002}12号文件,自2001年上半年开考城镇经济与管理(专)城镇经济与管理(本科)专业;2002年下半年增设法律(本科)班。
开考上述二个专业的专、本科,是贯彻高自考向农村发展,由省农业厅委托省考委开办的,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大学分别为主考院校,全省农广校系统与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培训中心为助学单位。两个专业的课程设置及考试照顾了面向农村的特点;一是未设置高等数学课程;二是专科未设英语,本科考过学位英语者发学士学位毕业证书;不参加学位英语考试者可发本科毕业证书;三是给予当年复考机会;四是命题符合学员实际,减少理论难度;增加实践考核,使大部分考生都能毕业,助学措施完善,全国承认学历。这些政策考虑了农村实际,贯彻改革精神,考试通过率达80%。在此基础上,今年我校扩大招生范围,为城市各类在职人员、政法人员、在校大专(高职)生和广大青年取得高等学历提供了良机。
专业、学历层次、课程设置、主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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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历层次 |
课程设置(小括号内为学分) |
主考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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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经济与管理(73) |
大专 |
邓小平理论概论(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西方经济学(4);计算机应用基础(4);农村政策与法规(4);农业经济与管理(6);市场营销学(5);管理学原理(5);行政管理学(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6);工业企业管理学(5);区域经济学(5);财务管理(5);基础会计(5);实践学(5) |
河北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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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经济与管理(72) |
本科 |
毛泽东思想概论(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4);英语(14);管理心理学(4);农村社会学(4);生态经济学(5);国家税收(5);经济法(6);财政学(4)货币银行学(5);人力资源管理(4);经济信息与管理(6),城镇规划与管理(6);毕业论文 |
河北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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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71) |
本科 |
毛泽东思想概论(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外语(英浯、日语、俄语任选一门)(14),法律文书写作(3);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4);劳动法(4);公司法(4);合同法(4);国民经济法概论(6);社会保障法(3);农业政策与农业法制(6);土地法学(4);行政执法(5);税法(3);[保险法、金融法]任选—门(4);免考外语考生加考房地产法、票据法、民法学(13),毕业论文。 |
河北大学 |
助学措施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校培训中心在河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助学活动,基本职能是帮助参加自学考试的学员掌握课程内容解惑答疑、提高自学能力及应考能力。
主要助学措施:
(1) 帮助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员者向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理报名、应考、毕业等有关事宜。
(2) 建立学员报名、考籍档案。
(3) 组织对各门课程进行面授辅导。
(4) 加强学员思想、品德、意志力以及知识转化为能力的培养。
(5) 为学员服务等其它事宜。
报考对象及报名办法
凡国家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专科。
报本科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在校大专、高职生凭学校证明)。
报名考生从6月、10份报考,报名持身份证和4张小2寸照片(兰底色彩照)。
每年的考试安排
每年考两次,上半年四月一次、下半年10月一次考试,当年可进行复考。
证书的颁发
每门课程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学分。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成绩合格,发给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共同签署颁发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全国承认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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